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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市,河南省辖县级市,由新乡市代管 [1] ,位于豫东北地区,介于东经114°29'—114°59'、北纬34°59'—35°23'之间,总面积1051平方公里。 [2] 2018年末,长垣市总人口88万人。截止2019年,长垣市下辖5个街道、11镇、2乡和1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 市人民政府驻蒲西街道人民路368号。
前221年,秦改首邑为长垣县。2019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长垣撤县设市,由省直辖新乡市代管。 [4-5] 长垣市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 [2] 长济高速公路、大广高速交汇;省道308、213穿境而过,直达新郑国际机场;新菏铁路、济东高速公路。
2018年,长垣市地区生产总值368.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较2017年增长7.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1.65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181.83亿元,增长9.8%;第三产业增加值145.1亿元,增长5.1%。三次产业结构为11.3:49.3:39.4。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7646.6元。
2015年2月27日,经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长垣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 [7] 2015年11月16日,长垣市被列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8-9] 2017年11月,长垣市入选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
2019年8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长垣县,设立县级长垣市。2019年9月28日上午10时,长垣市正式揭牌成立。
长垣市境内有浮丘店仰韶文化遗址,大岗、宜丘、苏坟等龙山文化遗址,可以证明六千年前就有人类在此劳动生息。
西周时,属卫国。
春秋时期,卫国于长垣之地同时置蒲邑(今长垣市城区)、匡邑。
战国时期,卫之匡邑、蒲邑,被魏国兼并,在今县城东北5公里的陈墙村一带,置首垣邑。
前221年,秦并天下,设郡县,改首邑为长垣县。
西汉时,名长垣县,新置平丘县与长罗侯国。新莽改长垣县为长固县。
东汉至长垣侯国与平丘县。建武五年(29年),复置长罗侯国。建武十五年(39年),长罗侯国废。三国时属魏,隶衮州陈留国。
西晋时,长垣属陈留国陈留郡。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为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后秦、东晋六国所辖。
南北朝时期,南朝宋武帝占据河南,置衮州于滑台,辖长垣。太平真君八年(447年),将长垣并入外黄(今杞县东北,兰考东南)。景明三年(502年)复置长垣县,仍属东郡。东魏、北齐时隶不变。
隋初,仍名长垣县。开皇十六年(596年),移县治于妇姑城(今城南司坡一带),因该城西南有古匡城,故改为匡城县;同年又于韦城(在今滑县东南妹村)置长垣县。大业元年(605年)废匡城县并入长垣,皆属东郡。
唐武德元年(618年),仍分匡城、长垣两县,皆属河南道滑州。贞观八年(634年)废长垣县又并入匡城县。
五代时,后梁改匡城为长垣,属东都开封府;后唐改为匡城县,属汴州;后晋匡城仍属之;后汉、后州不变,以至于宋。
宋建隆元年(960年),为避太祖“匡”字讳,改匡城为鹤丘县。大中详符二年(1009年)年复改为长垣县。
金泰和四年(1204年)迁县治于苗寨乡柳冢一带。
元初,曾改县为保保州,不久仍改为长垣县。
明,属大名府开城。洪武二年因黄河水患,迁县治蒲城镇,即今县治所在地。
清,属直隶省大名罕。
民国18年(1929年),改隶河北省,长垣属之。
民国30年(1941年),冀、鲁、豫行署第四专署决定将长垣县河东部分北部划归东垣县抗日民主政府管辖。
民国32年(1943年),冀、鲁、豫行署第四专署又决定将长垣西北部划归卫南县抗日民主政府管辖。同时,划长(垣)、滑、濮(阳)、东(明)四县边区成立滨河县抗日民主政府,民国34年(1945年),撤销,归长垣县人民政府。
1949年,长垣县属新建的平原省濮阳专区。
1952年12月,平原省撤销,并入河南省,长垣属河南省濮阳专区。
1954年,濮阳专区撤销,改属新乡专区。
1955年2月,划归安阳专区。
1958年4月,安阳专区撤销,长垣又属新乡专区。
1961年12月,安阳专区恢复,长垣又复归安阳市。
1983年,安阳专区撤销,长垣属新设的濮阳市。
1986年3月,划归新乡市。
2011年6月,被确定为河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
2014年1月,正式省直管。
2015年2月27日,经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长垣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 同年11月16日,长垣县被列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2017年9月19日,中共新乡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表决通过《关于同意申报长垣县撤县设市的决议》。 同年11月18日,长垣县当选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 11月23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长垣县入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县。
2019年8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长垣县,设立县级长垣市,以原长垣县的行政区域为长垣市的行政区域,长垣市人民政府驻蒲西街道人民路368号。长垣市由省直辖,新乡市代管。